在南加州的沙漠里,有一座未竣工的城市 ——加利福尼亚城。它最初参照洛杉矶的面积大小和人口数量进行设计,但却没能完工。拉什·T·沃伦将自己动荡不安的过去留在洛杉矶,来到这座他起名叫“维多利亚”城市的中心,想在这些残破的街道中重新开始。
拉什执意选择徒步走遍这座大城市。他抄近路穿过空地,然后擅自横穿一个高尔夫球场。他在日记里记录了他与这个陌生城市的邂逅,就像早期拓荒者闯入陌生的沙漠一样。他的日记片段机智而风趣,记录了他对周围沙漠景色的兴致和好奇,记录了他在26岁时仍努力争取高中文凭,也记录了他荒诞的、无休止的工作——维护加利福尼亚城正在消失的街道。这些片段中同样包含了他对过去的思考,诉说了洛杉矶 —— 尽管已经选择离开 ——对他来说为什么依旧是挥之不去的黑暗存在。
拉什在日记中写到,“如果我能坚持下去,一切就会有所好转,一切都会变得明朗”。拉什的徒步变得少有目的性,仅仅是被好奇心、景观以及行走节奏所驱使。《维多利亚》是一部可以唤起人们漫步热情的作品,真实和想象在漫步时相互交织在一起,拉什·T·沃伦——就像一位当代的拓荒者,在漫步中开拓自己的道路并留下属于他的印记。